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编办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、市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及规定的同时,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,严把三道关口,狠抓日常管理,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。
一是严把“审批制度关”,规范工作程序。始终坚持编委会议事规则及“三个一”的审批制度,凡机构编制事项,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,由党委、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“一支笔”审批,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区编办一家行文。严格按照权限、程序和规定的限额进行审批,全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二是严把“机构设置关”,合理配置资源。严格执行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》控制机构限额的规定,杜绝擅自设置机构、提高机构规格的行为。为解决新形势下各部门任务增加与机构设置从紧的矛盾,充分利用现有资源,通过内部调剂等办法,盘活存量,整合机构,明确职责,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体制上的支持。
三是严把“人员入口关”,控制总编制数。一方面,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“刚性管理”,坚持编制管总、凡进必考、严格程序的原则,从严控制从事业单位调入党政群机关、从非财政供养单位调入财政供养单位的人员,对已超编单位原则上不予进人。另一方面,大力精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,针对全区因取消老干编造成的超编情况,科学制定2009至2011三年消化解决党政机关超编人员计划。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,2011年全面完成消化解决40人的超编任务。同时,在每年的自然减员基数上还预留出军转干部、选调生安置的编制数,确保全区不突破省市下达的总编制数,有效防止了财政供养人员编制反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