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,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,武汉市汉阳区编办对各部门的运转情况进行及时跟踪、动态掌握,以机构编制年度专项督查为契机,督促各部门按照“三定”规定进行职能调整,做好职责分工,落实编制实名制,按规定严格配备领导职数。
职责调整方面,各部门将“三定”规定中划入的、新增的、划出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到位,对每一项职责都细化到有关内设机构,职责关系全部得到理顺,没有出现职责不清及相互扯皮的现象。
内设机构的设置方面,各部门能严格按照“三定”规定的内设机构个数,没有出现超范围超规格设置的现象,没有加挂其他牌子的问题,做到了内设机构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与“三定”规定三符合的要求。
改革后,各部门按要求实行实名制,定编到人,对因改革原因造成有超编人员的单位原则上不再进人;对因改革原因造成的超职数人员,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调配,无法调配的,不再任实职,但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也不影响其今后的提拔使用,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干部队伍的稳定;对不再列入编制管理的原工勤人员锁定名单,实行“老人老办法”,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消化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