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推行政务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,通过一定形式,公开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政策、程序及结果。
二、强化公仆意识,搞好优质服务,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,热情接待来访办事人员,做到热心、耐心、关心,不拖拉、不积压、不推诿、不敷衍。
三、改进工作作风,严肃工作纪律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实事求是,秉公办事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。
四、严格依法行政,提高办事效率。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工作程序办事,严禁违规操作,杜绝机构编制工作的随意性。对批准的机构编制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,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。对前来办事未带齐资料的人员,一律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手续。
五、加强廉政建设,坚持廉洁从政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吃、拿、卡、要等不正之风。